近期,保监会负责大病保险的相关部门正在多地考察调研,希望通过加强协调与监管,促进保险公司参与经办大病保险业务更健康、可持续。
低收入高风险
“已开展的项目中,保险公司在大病里的筹资水平普遍偏低,与保障水平不匹配。一些地区公布的招标方案,测算下来保费难以弥补赔款。”人保健康总裁李玉泉在近期一场六部委均有代表出席的大病保险研讨会上发言称。
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出具的一份报告显示,各地对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不一,既有全省城乡统一标准,如湖北、广西,也有城乡区别对待,如辽宁、安徽等。其中山东仅针对新农合参合人员的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15元,四川省则规定试点期间,各地市筹资标准可在10-40元区间。
“还有一些省级标准是25元,下放到市级标准就降到15元了。”一位参加研讨会的人士表现出忧虑。
据一位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目前保险公司承办大病医保的保费收入仅为“几十亿元”的规模,赔付为“几亿元”。依据此前有学者总结承保大病“一年赚、两年平、三年赔”的规律,现阶段并非依据正常测算出的低保费收入,将为两年后可能到来的大规模赔付埋下隐患。
商业健康保险的核保程序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但大病医保没有核保要求,换句话说,不管投保人是否有既往病史,都要纳入保障范围。因此大病保险的风险系数高于普通商业健康险,针对该项目的风险管控和产品设计也对保险业的经营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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