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中的。一直以来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信息都是个谜,尤其是在《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出台之前,保险公司包括偿付能力、盈利能力等相对比较重要的经营信息都是保密的,更别说是高管薪酬这样敏感的信息,除非保险公司自愿公开。
但是,“保险公司的一个特点就是涉及到千家万户消费者的利益。”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海阳律师认为,“其与上市公司一样具有公众性,理应加强对其信息披露的要求。”
也正因此,2010年5月保监会出台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面地规范了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内容、时间和形式,也对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上述办法,保险公司应当披露下列信息,包括:(一)基本信息;(二)财务会计信息;(三)风险管理状况信息;(四)保险产品经营信息;(五)偿付能力信息;(六)重大关联交易信息;(七)重大事项信息。
但这些内容与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仍有一些差距,其中明显的一条就是高管薪酬这一项就不包含在内。
对此,有业内人士这样解释:“大多数保险公司毕竟并不是上市公司,保险公司规范运营主要靠负债的约束。”但是,如果等到资不抵债的时候再披露,岂不是太晚了吗?
“我认为高管薪酬等内容应该包含在保险公司披露信息内容里。”北京工商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高明华教授指出。
看来,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天价薪酬难题
何时才能真正破解?
目前,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是,这份补充养老保险计划风波将如何收场?
2010年夏,新华人寿董事会一致通过决定废止此计划。国家审计署就此事专文报国务院,建议有关部门应予以调查并进行严肃处理。
到底应如何处理?
陈海阳律表示,关于如何处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是随着社会生活的变化而变化的,但也因此使法律与社会生活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也有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公司高管未按规定,为自己等购买商业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贪污。”而新华人寿是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这就有私分国有资产的嫌疑。”北京某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王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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