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发老年食品、老年住宅、“以房养老”等服务市场。这可以看成国家在以房养老政策方面最新的表态。
其实,早在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时任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就建议对“以房养老”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选择大城市做试点,等到运作成熟后向全国推广。2007年的时候,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曾试推过一种叫做“住房自助养老”的创新型“以房养老”模式。与反向住房抵押贷款不同的是,上海模式从一开始就变更了房屋的产权人。其基本模式为:老年人将自有产权房屋出售给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选择在有生之年仍居住在原房屋内,出售房屋所得款项在扣除房屋租金、保证金及相关交易费用后全部由老人自由支配使用。
总之,在继重庆、上海探索“以房养老”保险产品之后,2010年年初广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广州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的意见》,称广州将推动建立延税型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发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但《意见》并未给出实施上述制度的具体时间表。
可见,虽然以房养老”问题在西方已经有多年历史,现在在国内也初露端倪,但如果进行推广,还需要一个探索实践的过程,同时需要一些相关的制度和办法进行配套,这样才能够保障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
再者,“以房养老”目前只是提出一个框架性意向,更多是出于鼓励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业务创新,现阶段还没有任何实质性工作。但要看到“以房养老”兔年再次升温的“以房养老”呼声日益高涨,“以房养老”将受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的关注下,“以房养老”破冰成行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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