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的养老金管理体制还存在哪些问题?现行养老费的征收主体有哪些?社保费征收的局面存在哪些不足?如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为什么说养老基金必须投资?企业年金基金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有什么特点?
三问养老金制度
养老金关乎每个老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在我国养老金的管理体制还存在很多问题。在征收上,存在着多头征收,资源浪费的问题;在管理中,养老基金虽然在急速增加,但如何保值增值仍是未解的难题;作为养老金体制的重要补充———企业年金的普及也仅限于一些大型企业
法治周末记者 黄希韦
一问谁来收
10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送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四次审议,养老的相关问题也将有所涉及。有业内人士预测,在养老费到底由谁来征收这个问题上,虽历经数次修法周折,但依然会成为争议焦点。
部门间执法尺度不一
养老费征收是一个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迁的话题。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现行养老费的征收主体有两个———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
不过,在我国确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保制度伊始,负责征收养老费的只有社保部门一家。
之后,随着国企改革的火热进行,企业破产成为不可避免的现实,部分企业的社保费征收非常困难。自1995年开始,为强化征缴力度、完成征缴任务,陆续有一些省市请税务部门代征社保费。
1999年1月,社保费征缴暂行条例开始施行,该条例在实际上合法化了实践中的这种模式,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可自行决定征缴机关,税务、社保两家均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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