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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危机时代保险专业教育的理念更新与内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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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试图结合金融危机产生的原因和当今治理危机的举措,为逐步实现更高层次的保险专业研究生教育的培养目标,着力探讨后危机时代保险专业研究生教育的理念更新和内容改革,以培养出有足够能力回应后金融危机时代并且在国际金融风云变幻竞争中最终胜出的学生。
  五、吸取保险管理缺位的教训,在注重保险经营教育的同时加强风险和保险管理的教育。

  监管缺失、监管不力或者监管缺陷是此次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同时自律和经济主体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也是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广义上说,保险管理包括自律管理、微观主体内部自身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三个层次。自律和公司企业自身的管理是基础,属于公司法等“私法”调整的范畴,而监督管理是外部力量对自律和企业管理的规范,属于“公法”规定的领域。时至今日,我国保险业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过去30余年的成就斐然且值得骄傲,然而,重业务轻管理、重规模轻效益、重速度轻结构等粗放式发展模式尚没有根本扭转。与此市场发展相适应,保险专业教育长期以来偏重于市场拓展、产品条款、营销策略和简单案例等实用性内容教学;偏重于传授落后于保险发展的传统经营知识;偏重于传统物化和确定性问题的管理教育等,也就是说在重视经营知识的同时,有轻视风险管理和保险管理教育的倾向,表现在:强调营运管理的同时关注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少;强调成本效益的同时忽视成本——效益——风险的平衡;强调单一管理或专项的管理,而忽视财务、业务、资金、信息、风险和资本管理等的综合协调和关系管理;强调保险市场行为监管的同时,关注偿付能力和治理监管的内容不够;传授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知识多,而强调宏观监管理论和实践内容少;介绍国外一般管理的简单知识多而总结国内外保险管理理论和成功经验与实践少。因此,在后危机时代,保险专业教育应当加强包括自律管理、公司管理和监督管理等在内的保险管理的理论和最新实践的内容,尤其在公司管理中除营运管理外,增加战略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内容;监督管理中增加治理监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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