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一般指人们行为的规则,是关于人们的权利、义务和禁忌的规定。制度有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分,前者主要以法律法规和正式规定等方式形成的规则或规定,后者一般指习俗、惯例、禁忌等约定俗成的规范。人们常说没有规则就不成方圆,意指规则即制度对个体和社会行为的约束,以使行为符合社会规范进而增加社会福利。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存在机会主义动机,具有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利己主义倾向,由此主张通过好的制度限制约束其行动,减少其带来的负面性,或者由好的制度取代坏的制度。市场经济制度有两面性,即市场经济制度具有天然优势的同时,其本身也具有不完备与不完善的一面。这样,当一时间制度优势受到约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制度的不完善又被攻击与利用时,市场经济制度的问题就会暴露甚至出现制度危机。此次金融危机的出现,进一步让我们看到,一方面包括法律法规在内的一些正式制度被摆弄,被视而不见,更谈不上践行,另一方面金融经济发展出现不少新问题又缺乏正式制度的规范,存在一定的缺位、空白和真空地带,进而让一些投机者和利益贪婪者所利用。从这种意义上说,不仅要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更要让人们敬畏制度,遵守制度规范,促进制度效率;违背制度当应受到惩治甚至制裁。对于保险专业教育而言,我们既要加强保险制度本身的建设,又要培育遵守制度的意识和环境;不仅要深化保险制度特别是我国保险制度的特色教育,而且更要随经济金融和保险发展后,对新兴的交叉与边缘领域逐步建章纳制,并让制度及时体现在专业教育内容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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