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民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提高。
中国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农民受限于经济支付能力,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这一问题有明显缓解。
2006年试点评估显示,与未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相比,农民两周门诊就诊率提高了813%,住院率提高了5217%。⑤2004年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3712%,2008年增长为5518%⑥。此外,制度的开展带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为农民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创造了条件。虽然保障水平仍然很低,但由于政府财政支持力度较大,保障水平提高的速度还是很快的。2004年人均补偿金额为35元,2006年为57元,2008年已经增长为113元。从补偿程度看,从2009年下半年起,新农合报销最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50%的地区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3.医疗服务供给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促使卫生资源向农村流动,改善了卫生资源配置高度不公平的问题。
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制度都有鼓励农民在本地、在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的倾向,带动了县级及县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全国参合农民住院就诊流向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次明显增加,增加了这些医疗机构的服务费用收入,为其发展提供了经济条件,这对改善农民“看病难”的问题起了一定的作用。2004年,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床位数0177张,每千农业人口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102人,2008年分别增加到0196张、1122人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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