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德投保医疗、护理和工伤事故保险有关问题
1.医疗、护理和工伤事故保险均是德法律规定的险种,且不在中德社会保险协定规定的免除范围之内,中资机构人员仍须严格按照德国内立法的规定投保。
2.中资公司内派的工作人员免除养老和失业保险义务后,在德只能参加法定的医疗、护理和工伤事故保险,不能参加私人保险。
3.上述自动免除在德投保养老和失业保险义务的中资公司总经理,亦免除参加其他法定社会保险的义务,但必须参加私人医疗保险,否则在延长签证时会遇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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