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本报告以湖北荆门、河南焦作、山东烟台、浙江温州、广东东莞、内蒙古乌海六个城市为例,对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重点分析。为便于分析,本报告把六市分为三类,即:东莞市、温州市、烟台市三市属于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归为第Ⅰ类;焦作市、荆门市都属于较发达的中部地区,归为第Ⅱ类;乌海市是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新兴工业城市,资源丰富,属于资源富集型城市,归为第Ⅲ类。
六城市分布于我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财政收入等指标有很大差异,但也有很多共性的特点,从全国的角度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实现全覆盖的工作部署,六市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定了不同的缴费结构。
荆门市、焦作市设计缴费档次较多,档次之间差距较小。温州市缴费档次较少,但不同档次之间的差距较大。烟台市缴费档次适中,但起点较高,较高档次之间差距较大。东莞市由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过渡到城乡一体社会养老制度。乌海市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