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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南京市职工报销生育保险应该遵循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等的原则;其结算范围包括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产前检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社保卡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

  计划生育手术支付项目及定额标准

  单位:元
 

医院

级别

早期妊娠流产

中期妊娠

流(引)产

放置宫内节育器

取出宫内节育器

宫腔镜

取环

避孕药皮下

埋植或取出术

三级

300

1500

200

160

480

200

二级

300

1200

200

160

440

200

一级

300

1000

200

160

/

200


  2、参保职工发生的输卵(精)管绝育术和复通术费用,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项目结算。

  (五)因病情确需转诊转院的,按以下标准结算:

  门诊产前检查转诊,市医保中心对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的50%结算,对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算;

  门诊或住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转诊或转院、分娩转院,如未手术(或手术未成功)、未分娩,对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的50%结算,对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算;

  如在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手术或分娩,对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和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均按定额标准结算;

  产前、产后因附表一所列并发症住院转院,对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的50%结算,对转入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标准结算;

  因附表二所列并发症转院时,对转出及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均按项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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