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释义】本条是关于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待遇项目和支出渠道的规定。
一、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
生育保险待遇同其他险种待遇的享受一样,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本法规定了两个条件:
第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是社会保险制度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只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之后,才能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生育保险也是如此,只有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其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二,是用人单位的职工。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那么,理所当然地该单位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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