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指出要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我国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等,是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自2000年开始,
一、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基本情况
1、情况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情况,做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省份共积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1100亿元。截至到2008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9000多亿元。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存总金额的12%左右。根据各地的运营情况,主要方式是购买国债和协议存款,运营收益率区间大致在2%-3%。全国社会保障理事会提供的最低收益率在3%左右。
2、做实办法
根据现行规定,做实办法有两个要点,一是老中新分开,二是东中西分开。(1)老中新分开。以实行个人账户做实政策的时点为分界点,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不再做实;已经参保尚未退休的人员,以前没有做实的个人账户不再做实,以后的缴费逐步做实;之后参保的人员,个人账户从参保缴费开始就逐步做实。(2)东中西分开。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要依靠当地的力量做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予以适当补助。
3、财政补助政策
根据试点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辽宁开始试点做实个人账户,基本政策是按8%的规模起步做实,中央财政进行定额补助(2001年到2006年,中央财政每年补助14.4亿元)。2004年1月1日起,吉林和黑龙江按照5%的规模起步做实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3.7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1.25个百分点。
2006年1月1日,天津、上海、山西、山东、湖北、湖南、河南和新疆等8个省份开始试点做实个人账户,根据国务院批复的试点方案,各地政策有所不同:
湖南、湖北、山西、河南、新疆的主要政策是每做实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补助0.7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3.75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对地方做实个人账户5%的部分实行包干补助后,新增资金缺口由地方自己解决);每做实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0.25个百分点。中央财政对天津市、山东省的具体补助办法没有明确。
中央财政对上海市做实基本保险个人账户没有补助,靠地方财政予以补助。河南省在做实基本个人账户实施意见中指出,地方补助部分由财政解决,基金有结余的地方也可由结余基金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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