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替代率水平仅仅能够保证农村老年人达到较低生活水平状态。但是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替代率普遍较低,中西部地区替代率普遍较高,如贵州省为全国最高,每年100元的缴费档次替代率为46.86%,每年500元的缴费档次替代率为76.16%。
因而,“国家新农保”分地区分类推进具有重要的科学性和现实性。针对东部发达地区,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双重提高机制,将对新农保总的养老金替代率的适度提高大有好处。
目前“国家新农保”在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方面也有一些相关规定,但是这种相得益彰的政策机制不是十分明确,建议“国家新农保”一边试点,一边探索其政策的完善机制,明确提高替代率的政策方案。
(五)与其他制度的转换与衔接措施地方性强,不利于跨区域、跨制度衔接
新农保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转换中最难的是与“地方新农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与转换。与“地方新农保”转换的难题在于,“地方新农保”制度模式差异大,做法各异,要转换成“国家新农保”制度既要考虑模式之间的转换带来的转型成本,又要保障参保农村居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特别对于刚建立“地方新农保”的地方,不利于当地制度的稳定。更为重要的是,部分“地方新农保”模式先进,做法科学,更有利于城乡制度的衔接和转化,如果统一转化成“国家新农保”模式,是否合适,的确值得思考。
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换的难题在于,新农保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筹部分出资方、缴费标准、年限计算有所不同,转换困难,需要精算,成本较大。如果两种制度转换,农民基础养老金的资金是由财政继续承担还是由当地城镇统筹账户出资,没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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