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合理的财力保障机制,促进基金保值增值
建立科学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家、集体的投入机制和个人的缴费机制。通过明确的制度对三者的投入比例进行合理的划分,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即国家和政府在不断增加投入的基础上,集体要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居民个人则要积极缴费。考虑地区差异,在Ⅰ类地区可施行强制保险,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在Ⅱ类地区应采取自愿原则,以个人缴纳为主,政府补贴为辅;而在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应采取自愿原则,以个人缴纳为辅,实行中央、省、市(区)的政府补贴。
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基础上,积极拓宽基金投资渠道,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一是尽快恢复发行适合社保基金购买的政府特种国债。实行定向发行,不在市场上流通,其票面利率应适当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二是对逐步做实的个人账户可实行完全积累。通过用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来实现保值增值,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工具,提高收益。
三是建立与CPI指数挂钩的个人账户银行存款利率浮动机制。在物价上涨较快时期,及时根据CPI指数变动对社保基金银行存款优惠利率予以调整,规避出现存款贬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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