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合理调整支出结构
划分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中央财政应根据全国城乡贫困线标准,统一制订基础养老金政策和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应主要负担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补贴部分,向中西部地区和相对贫困地区重点倾斜。省级财政在确保省级支农资金投入增辐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辐度前提下,将新增财力支出适当向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倾斜。加大对农村的支持和投入,使广大农民群众老有所养,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对晚年生活的顾虑,改善农村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各级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及财力状况,按不低于中央补助政策标准执行,高于标准部分,由本级政府负担。市级财政主要是制定统一的缴费补贴标准和其他适当补贴标准,区级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的财政补助。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考虑到具体范围对象、困难标准等,政策的制订和执行由地方政府负责更为合理。远期的个人基金账户的隐性缺口以及基金账户的自然缩水贬值,应主要由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按比例承担。
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水平、覆盖面,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一是要努力增加公共财政的覆盖面,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合理调整现有财政支出结构,控制其他支出。二是要充分发挥财政转移支付功能,调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社会养老保障支出的分配比例,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差距。三是要随着财政收入的逐年增加,加大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服务设施的建设,逐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制度体系。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