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关注:“买断工龄”后养老保险咋办?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某建筑公司的常先生问:我于1998年“买断了工龄”,原单位给我一次性发了12000元,后来我又和一个单位签订了用工合同,我是否还能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凡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者,均可到所在地、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的服务窗口,办理养老保险登记和缴费手续(目前,省社会保障局已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门开设个人参保窗口)。

  西安市某公司企业劳资处负责人询问:我们是省属企业,因前几年单位效益不好,一直未参保,最近决定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但不知道是到市上办还是在省上办?怎样办?

  答: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企业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企业在取得参保登记证件后15日内,持保险登记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

  铁路、电力、邮电、石油、有色、金融保险、煤炭、交通(交通部直属)、民航、中建(建设部直属)等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陕西省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根据2000年4月4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印发〈陕西省税务征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地税发[2000]67号)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原则上由各级地税机关按属地原则进行征收,以独立经济核算单位为缴费单位和代扣代缴义务人。铁路、电力、邮电、石油、有色、金融保险、煤炭、交通(交通部直属)、民航、中建(建设部直属)等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负责征收。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