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因故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其个人账户继续保留,储存额继续计息。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能否继承?
答:城镇职工、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
⑴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⑵城镇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
省内怎样转移基本养老关系?
答: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及1998年1月1日以后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养老保险年限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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