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常熟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80元(2008年度暂按60元/人标准缴纳)。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可由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各报销50%;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有经济收入的,由一方工作单位报销50%;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经济收入的,由一方工作单位全额报销;父母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但有经济收入的,由家庭承担。

  第五条  少儿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以收定支。基金当年不足支付时,由财政负责解决。

  第六条        少儿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  少儿医疗保险费采用按年收缴方式。每年9月至12月份为少儿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新生儿应在出生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在同一结算年度内,缴费标准不变。逾期未参保的,下一年方可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第八条  在规定参保缴费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少儿,从缴费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年度内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少儿医疗保险待遇。逾期未按规定缴费的少儿,结算年度内不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学生在结算年度内就业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按照就高的原则,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学生高中毕业参加高考升学的,其少儿医疗保险关系在当年度内保留, 继续享受少儿医疗保险待遇,从下一个年度起医保关系自动终止。

  第九条  少儿医疗保险待遇包括门诊、门诊特定项目和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少儿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累计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以15万元为封顶线,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少儿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第十条  参保少儿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程序结付:

  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80元,门诊医疗费用封顶线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下和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

  起付标准以上,门诊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结付,参保少儿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结付45%,在其他医疗机构就诊的结付35%。

  第十一条  参保少儿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由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结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