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购药、特殊病种治疗、转外地就医、异地定点就医、家庭病床设立、医疗费零星报销等管理办法实行全市统一。
5.10月开始实行大市就医“一卡通”
今年10月开始,大市将试行职工医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参保人员凭本人的社保卡及医疗保险证历本在本市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内就医购药时可以直接刷卡记账。社会保障卡将采用分批办法发放,优先向大市范围内异地居住人员发放。
市区医保政策调整
5月1日起,市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职工医保按市级统筹政策,作了部分调整。
1.中断参保在3个月内的可补缴
因各种原因参保人员中断医保缴费(不包括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未超过3个月的,可以申请补缴,按补缴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从补缴次月起恢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可从补缴次月起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2.退休后,可继续延长缴费
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同时一次性补缴有困难的,可以按选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类型及相应的缴费标准和基数,按月延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直至达到规定年限。延缴人员在按月延缴期间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达到规定年限后,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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