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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5月1日起全大市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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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5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医保新政有哪些调整?有哪些更加惠及民生的好消息?本报从三个关键词来为您解读。

  在职职工按2011年4月

  本人缴费的基数预计入

  退休人员按2010年本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预计入

  45周岁

  以下

  3.2%

  45周岁(含)

  以上

  4%

  70周岁

  以下

  4.5%(1516.8元)

  70周岁(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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