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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5月1日起全大市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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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昨天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5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医保新政有哪些调整?有哪些更加惠及民生的好消息?本报从三个关键词来为您解读。

  7.住院期间特殊情况下可以院外配药

  在精神病、肝病、肺结核专科医院住院的参保人员,因为非专科疾病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配药,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精神病、肝病、肺结核的参保人员需到相关专科医院配药,可以按院外检查(治疗)政策执行院外配药。

  8.延长住院医保登记手续补办时间

  急诊住院时,参保人员如果没来得及使用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办理住院登记的,补办手续时间从原来的24小时内延长到72小时内。

  个人账户年度更新

  1.新年度个人账户计入

  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将在5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新年度个人账户一次性预计入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共计12个月的资金。具体计入情况如下表:

  2.结余的个人账户转为历年账户

  计入基数

  年龄

  计入比例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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