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医保处官员告诉本报记者,医保并未对医院的行为做出规定,而只是在年终会对这些行为进行考核。
本报记者在前述三甲医院内部的医保资料中看到,《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综合考核标准》对包含组织管理、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医保政策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医保政策控费指标、病人的服务感受等都会进行考核。
前述三甲医院内部人士说,这里面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政策,为了能够让病床流动起来,让更多的人享受到这个医疗资源,卫生部要求,各级医院要控制人均住院天数。住院天数是所有医院都会被监控的,不管是医保病人还是非医保病人。
如果有病人确实需要长期住院怎么办?
上述人士表示,如果是超过时间还要继续住院,要提供一些证明材料、申请材料等等,对于医生来说,这种非医疗行为是增加他们的负担,出于怕麻烦的心理,医生可能会要求病人提前出院,或者是做一些技术处理(比如“假出院”)。
“门诊量、住院天数、住院量、病床使用率、人均住院天数,这些是卫生部有考核的,而且这个考核与医院评级、院长政绩考核等是挂钩的。所以医院会注意一些控制。”该人士说。
定额不够还是执行扭曲?
“医保的钱好赚啊。”广州市另一三甲医院的一名医生私下曾对本报记者说。
为何好赚?前述某三甲医院内部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在医保定额用不完的情况下,医院就会多收一些医保病人,多收的情况下就会有一些操作空间,一些不能用医保的项目记作医保项目,实际上用的是非医保的治疗项目。“这种做法不好操作,也有很大的风险,但是有可操作的空间。”有的病人会申请医院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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