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石律师事务所胡序言律师:根据合同条款,保险公司对附加健康险是否续保有决定权。保险公司有权不再续保。
保险原理:为使风险可控,保险公司必须在对投保标的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实的基础上,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保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
温馨提示:很多客户购买保险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购买其附加的健康保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投保时,不仅要弄清楚附加险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关键条款,也要弄清楚附加险的续保条件,如保险公司是否保证续保,是否会调整费率,是否会调整责任范围等。
案例2 没按时续费保险合同失效了
彭先生:2003年2月购买少儿险,最近一次交费时被因为没有收到保险公司寄发的交费通知书,致使保单失效,这是不是保险公司的责任。
保险专家雷钢:按时交纳保险费是投保人的义务,这是法律上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向客户寄发缴费通知书告知其保单状态,善意提醒投保人尽快办理缴费。但是寄发通知书只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项服务,而非必须履行的义务。根据客户自述的情况,保单的效力应该只是中止而不是终止了,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复效。
温馨提示:1、客户如果通讯地址、联系方式、证件号码、职业性质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告知保险公司做更改,以免给合同后续执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保单到期前应及时与公司联系,及时缴费,确认缴费账户有效且余额充足,以免因缴费不成功造成保单失效。3、投保人申请保单复效时也一定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案例3 分红险分红水平不理想
吴先生:购买的分红险产品与预期收益相差较大,分红水平不理想,怎么办?
路石律师事务所胡序言律师:购买分红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拥有风险保障,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分红水平,分红水平与持有时间长短、市场环境、经济环境等诸多客观因素都有关系。无论是否分红,无论分红水平高还是低,任何时候消费者对于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都应该保持一颗淡定的心态,应该将最终的红利分配看成一种“意外之喜”,并始终把享有风险保障作为持有分红保险的根本目的,尤其不要因为分红水平没有达到预期而退保,从而使自己受到不必要的退保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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