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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补缴养老保险费实行一年 补缴政策详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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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河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实施已经一年了,全省掀起了补缴热潮,截至去年底,全省地税系统共征收补缴的社保费45.8亿元。就各地实际补缴过程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河北省人社厅日前下发文件对补缴政策进行了再次规范和统一。
  补缴政策出台后,全省范围内掀起了补缴热潮,很多退休职工通过补缴领到了养老金,尚未达退休年龄的职工办理补缴后,退休后的生活有了更多保障。据地税部门统计,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征收补缴的社保费45.8亿元。

  遇到这些问题应如此办

  养老保险补缴政策涉及到千千万万的职工,每个企业、甚至每个人的情况可能都不一样,一个个的具体情况该怎么处理呢?就这些补缴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省人社厅日前下发文件集中答疑。

  跨省补缴怎么办?

  问:在河北省工作过的外省户籍人员,能否在河北省补缴养老保险费?

  答:现养老保险关系在河北省的外省户籍人员,可对在河北省工作期间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进行补缴。

  现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河北省或未参加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的外省户籍人员,不允许在河北省补缴。

  问:现在河北省参保,有在外省工作经历,能否在河北省补缴在外省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现具有河北省户籍,在外省就业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否在河北省补缴?

  答:不允许在河北省补缴在外省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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