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与原单位(驻冀)解除劳动关系后,又参加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的,在现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补缴在河北省原单位工作期间应保未保或中断的养老保险费。尚未参加河北省企业养老保险且属于河北省户籍的,在户籍所在地补缴。
农工转换怎么办?
问:农村户籍原企业临时性用工或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了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是否可以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继续参保缴费?
答:现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原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继续缴费。
问: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后回家务农的河北省原国有、集体企业农村户籍固定工,如何补缴在企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费?补费后如何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答:辞职、辞退或自动离职后回家务农的河北省原国有、集体企业农村户籍固定工,可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在企业期间应缴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补缴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现灵活就业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继续参保缴费。
辞退和经单位同意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符合规定条件,其辞退、辞职前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自动离职人员,自动离职前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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