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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养老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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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养老业应对社会对养老的需求,不断更新险种以供人们参与。就拿本文的友邦金泰年金保险 (养老保险)来说吧,也是离不开对相关条款作了规定。

  第二章保险期间

  第七条保险责任的开始

  本公司对本合同应负的保险责任,须经投保人缴付第一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本公司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本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险单周年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份、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终止

  本合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会自动终止:

  (1)投保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向本公司申请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因其它条款所列情况而失效,且未按第二十条复效;

  (3)被保险人身故后;

  (4)本合同满期后;

  (5)本合同因其它条款所列情况而终止。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九条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所称基本保险金额是指投保单上所载的寿险主合同的金额,若该金额经本合同其他条款修正而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第十条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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