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这一要求,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有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些地方的探索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积累了有益的工作经验。党的十七大提出,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并明确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2008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2009年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明确要求,积极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09年首批试点县为全国有农业人口县的10%。2009年5月22日,中央政治局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讲话时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开展新农保试点。2009年6月24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70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制度模式、筹资方式等重要政策。2009年8月18日至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和张德江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新农保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试点的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概括起来是12个字,即“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现在确定的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55元,是综合考虑了我国农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财政的承受能力,既能保证老年农民的基本生活,财政也能承受,是比较合适。今后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家财力的不断增强,还可以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标准。每月55元是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适当提高。
“广覆盖”,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把尽可能多的农民吸纳到新农保制度保障之中。新农保不同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动员农民自愿参加。要做到广覆盖,既要依靠政策的优惠,也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有弹性”,就是要适合农村、农民的特点和地区发展的差异性,政策和标准具有适当的灵活性,不搞一刀切的政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