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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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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提到投资型保险时,人们现在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分红险,分红险成为市民青睐的宠儿,因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了让投资者更清楚明白分红险,特下发了《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一: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联大众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金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规范分红保险和投资连结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我会研究制定了《分红保管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我会。

  特此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0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一: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分红保险业务,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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