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儿童意外伤害防治研究情况介绍
我国儿科工作者丁宗一教授于1989年参加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第一届国际儿童意外损伤学术会议,在大会上发表了我国儿童期意外伤害现状的学术报告。这是我国儿科学界第一次在高级学术界发表儿童意外伤害的论文。1992年丁宗一教授牵头开展了农村儿童意外伤害流行学调查。在此基础上,组织领导全国儿童保健系统开展有关儿童意外伤害的学习、培训和研究。1999年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儿童意外伤害学术会议。2000年在中华儿童保健学会建立儿童意外伤害学组。2000-2001年卫生部基妇司先后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建立了儿童意外伤害合作项目。2001年12月在青岛召开了全国儿童意外伤害高级研讨会,制定了2002-2006全国儿童意外伤害防治规划。
丁宗一教授的研究表明,意外死亡已占0-14儿童死亡顺位的第一位死因。全国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结果,在1-4岁组中无论城市、农村或全国平均皆为第一位死因。因此,在我国尽管经济快速发展方在起步,但意外损伤已经成为儿童期一个严重健康问题。根据我国儿科工作者所做的趋势分析表明,我国90年代初期儿童意外损伤的流行学总水平相当于发达国家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水平。由于某些经济、文化、传统习俗特点,我国儿童意外伤害的发生水平目前处于奇高状态,若不加强控制则将会以较高速度(约每年7-10%)发展。我国意外死亡的重要原因是意外窒息,溺水,车祸与中毒。意外伤害的主要原因为跌落,烧/烫伤、动物致伤等。我国儿童意外损伤的主要危险因素有:双亲忙于挣钱,照顾儿童不周,交通量剧增与交通管理脱节。居室布局与结构不合理,第一代能源(固体煤)利用不当。周围环境安全标记不定与不醒目。急救转运系统不健全。健康教育不普及等。
四.意外伤害的防治策略
为了迎头赶上本领域内国际发展的前沿,我国儿科学界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组织协调工作:
1.呼吁建立由政府各有关部委组成的联合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国家级监测系统、干预方案。各级政府及部门制订各级相应方案。
2.组织多学科研究,对不同类型意外损伤的发生机制、预防方案、急救转运体系等问题提出建议。我们已有全国儿童期意外伤害防治协作组,制定了2002-2006年全国工作规划。深入开展重要课题研究。例如意外事故发生机制中心理冲突,情绪压抑,精神分裂,行为偏离,性格畸型,人格异化,攻击行为等心理-行为因素的作用。
3.加强预防儿童期意外损伤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新闻媒介或举办各种培训班、讲座、家长会把防范儿童意外损伤的知识交给广大群众和儿童青少年。在意外损伤的防治工作中,一级预防是关键措施,健康教育是应坚持不懈的基本举措。在一级预防的教育中,强调人群广大对意外伤害既不要麻痹,又不要恐惧,否则造成社会不稳定、经济停顿,信息阻隔。特别是在在不明生物侵入或自然灾害时常见到过度恐惧、过度消毒、过度营养、过度防护、过度蛰居、过度封闭等不正常现象。在北京我们已合作建设了全国儿童安全教育基地,这种基地值得推广。
4.与政府有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积极配合、共同努力促进在各种环境中设立安全警告标志。生产安全产品,加强急救运输体系的建设,加强现场首次抢救技术与知识的普及,加强立法管理,例如北京市颁布禁止燃放烟花炮竹,限制养犬、禁用含铅汽油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