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儿童期虐待的治疗
虐待对儿童造成的躯体损伤应当予以及时的医学抢救和治疗,对于心理、情感和行为损伤应当给予耐心、细致的心理治疗(14)。应当特别注意到:心理、情感和行为伤害的长期性,恢复过程中会出现多次反复,这种伤害还会引发受害者自暴自弃转而走上堕落、犯罪、吸毒、卖淫或其他刑事犯罪以报复、泄愤或陷入自伤、自残、自杀的悲剧。部分受害者会被迫走上反社会的道路(15)。因此,对受虐待儿童的任何一项治疗绝不能用单纯生物医学的观点来实施。在作任何一项治疗时都需辅以心理护理、行为关怀和循循善诱的劝慰,是受害者接受治疗、坚持治疗、配合治疗,同时坚定人生的信念、生活的欢乐去积极创造美好人生(16)。
(八)我国虐待/忽视儿童的潜在问题
中国政府对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一向给予极大的关怀和重视,从立法、行政管理、宣传教育各个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许多非政府组织配合政府也作了大量的工作。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国家,各地的发展水平极不一致。因此,在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方面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有待解决。最近媒介公布的有关虐待/忽视儿童的案件,凸显了我国在这个领域内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为了更好地开展保护儿童免受虐待伤害活动,我们应在在下述方面开展工作:
1.在全国儿童期意外损伤协作组的框架内设立全国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协作组。建立监测、报告系统,逐步开展监测、报告工作。
2.在国家有关政府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领导/指导下,建立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中心。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技术咨询、指导。
3.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确定高危人群和相关危险因素、提出预防方案。
4.加强与国际组织(W.H.O.UNICEF.IPA)和各个国家的联系,以利我国保护儿童免受虐待和忽视工作的持续提高。
12.战争
13.环境污染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