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担责
“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
“我今年79岁,是一个‘老工伤’,得尘肺病30多年了,是工伤保险的好政策让我能健康活到今天。”坐着记者面前的这位长者叫余清霞,肤色红润,身体健康,如果不是自我介绍,看不出她是一位尘肺病患者。
广州市国有企业“老工伤”问题,是经济体制转轨中的历史遗留问题,过去由于解决得不好,老工伤人员经常上访。为此,2007年广州市劳动保障局决定彻底解决“老工伤”问题。尽管广州市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较早,但是由于“老工伤”问题复杂,解决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所以没有将老工伤人员纳入制度管理体系中。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让老工伤人员的工伤待遇有保障,2008年3月,广州市出台了《工伤保险若干规定》。《规定》指出,“国有、集体企业老工伤人员和纳入社会化管理的、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老工伤或患职业病人员旧伤复发的医疗待遇等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同时,明确了政府主动承担责任,用人单位不出钱,直接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惠及老工伤人员达4000多人,魏鞠萍就是其中受益者之一。
工伤预防
为企业打造“避风港”
“我们单位离市区较远,工伤保险处的同志经常到我们企业办免费培训班。特别是去年的三伏天,陈泰才处长打出租车到我们企业给大家讲工伤预防知识,让我们非常感动。经过培训,我们企业的工伤预防工作明显提高,工伤事故明显下降。”见到记者,广州市钢铁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人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广州市北京路繁华的步行街,记者看到“社会保险进千企,和谐广州暖万家”的大幅标语格外引人注目;在公共汽车、地铁里,动漫工伤保险故事,吸引着男女老幼;在大型商场电子屏幕上,工伤保险知识、政策滚动播出……近年来,广州市把工作重心前移,加强了工伤预防工作,他们与安监等部门合作,出台了《工伤预防管理办法》。为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广州市工伤保险处的工作人员定期到企业宣讲政策,对数千家企业负责人、安全员等进行培训。截至2010年年底,他们办培训班500多期,每年近万名企业员工接受培训,企业工伤预防意识明确增强,工伤事故明显下降。
“做妇科检查的女同志到这个房间,做心电图的男士到右边房间。”在惠亚集团广州厂,二车间负责人小杨正在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过去您参加过体检吗?”“没有。”“今天做了几项检查?”“9项”“发现有病吗?”“有,脂肪肝。”这是来自贵州省黔东南州23岁农民工小张与记者的一席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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