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对社保基金财务控制制度监督检查
1、 监督检查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
2、 监督检查会计控制系统;
3、 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
4、 监督检查责任分离制度;
5、 监督检查账务核对制度。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控制制度监督检查。
1、 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2、 监督检查信息岗位责任制度;
3、 监督检查数据安全制度;
4、 监督检查信息交流反馈制度;
5、 监督检查网络使用制度;
6、 监督检查机房和相关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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