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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二等农民”新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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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感觉被“抛弃”的外来农户开始努力争取本地农户的各种待遇,试图解决身份认同、社会保障等问题,然而他们发现,随着时代和政策的发展变迁,这越来越成为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但该数字因统计口径等原因,“不完全统计”似乎太不完全。据公开数据,在1999年之前,宁波鄞州、江北这两个外来农户最多的区,仅迁入户籍的外来户就有4700多户、1万6千多人。

  宁波市委牵头的上述调查报告称,种田农户跨区迁移主要发生于1980年代后期和1990年代初期,到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基本停止。这些农户中,跨大市的有2124户,主要来自台州市的三门、临海、温岭和温州市的永嘉、乐清等县(市)农村。种田大户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鄞州、江北、北仑、镇海、江东、海曙等区的近郊镇(乡)的农村。

  该调查报告认为,外来农户为宁波市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建议政府出台各种措施,解决他们的户籍和待遇问题。但这些建议大部分并未在实际中被采纳。

  “只是我们内部的资料,不是公开文件。”宁波市农业局农经处负责人表示。

  2004年这次调查,背景和1999年的外来户集中上访有些类似。两次上访潮,都是拥有户籍的外来户为了争取世居村民的待遇而发起。姚江村的外来户还是老家户籍,而且拆迁队伍的推土机还没有推到姚江村,他们仍可以安宁地种菜。

  两次上访潮的源头,是宁波市委[1994]2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粮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该文件明文允许外来户迁转户口。“对于具有一定规模,承包经营粮田三年以上,安心农业,经营效益较好,且能遵纪守法的外来种粮大户,可以发给定居务农的戤社户(记者注:仅挂靠户口),其建房、子女入学,以及享受必要的生活设施等待遇应与本地农户一视同仁”。

  事实上,在这份“26号文件”之前,宁波市以鄞州区为主的郊区农村,外来户已开始大规模地迁入户籍。其中,有原本种田的农户,也有仅为宁波户口而投靠的外地人。这些外地人日后上访的理由之一,就是他们有种地意愿,但当时已无地可种,所以他们也有权享受“种田大户”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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