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万明就是这样一个外来户。他老家在宁海县,于1993年迁入鄞县石碶乡(现为鄞州区石碶街道)雅渡村。他的中间人,是邻村的一个村干部。
在麻万明看来,当时基层财政吃紧,故大发承诺,以转户口为名,收取大量费用,所以除了政府允许的种田大户,还有很多无地可种的人都放弃原户籍,来到宁波。结果等到了1999年土地二轮承包,和2004年大规模入村经济合作社时,激起大量矛盾。
不过,麻万明也承认,他所交费用并不多。一家四口,只花了2500元。这在当地的转户行情中最为便宜。在临近的石碶村转户,户主一人2500元,其他家庭成员一人1500元。
随着行情的红火,这些被称为“迁户费”和“村庄建设费”等的价格也不断上涨。1997年,外来户金从进和两个孩子迁入鄞县钟公庙镇黄泥桥村,“城市容纳费”高达1.5万元。
这时,收费更加“正规”,以前仅有乡镇政府、派出所或村委会开一纸收据,这时也改为了打印有编号的“鄞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转户费,耗尽了之前就来到宁波的种田大户不多的积蓄。还有人举债,直到十年之后才还清。也有一家数口人,因为钱不足,只好先让丈夫和孩子转,妻子的户籍至今仍留在原籍。这在外来户聚集的村子,并不少见。
入户不入社“戤社户”之争
宁波市多部门《关于跨区迁移农户经济权益问题的调查报告》称,截至2004年初,已迁入户口并加入村经济合作社(入社)的外来户为4639户,占跨区迁移种地农户总数的40.5%,户口迁入但未入社的为1365户,占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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