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深圳司法系统工作十年的委任制公务员周丰(化名),形容他的职业状态为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十年前,周丰从大学的法律专业毕业后,就报考了公务员,随后进入机关工作。一晃十年过去,周丰现在每月收入1万多元,但与那些在企业工作或者经商的同学比起来,他特别失落。而在大学时,他曾经非常优秀。
周丰也曾想过辞职创业,“但权衡再三,还是没走”。“我30多岁,出去重新开始,没这个胆子。出去后,我们没有养老保险,等于这些年的青春浪费了。”因此,他特别羡慕聘任制公务员的养老制度,“他们像香港的公务员一样,退休后能拿到一大笔职业年金。而我们则要尽可能地多活些年,才可能多拿点退休金。”
周丰的顾虑,深圳在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设计上有了充分考虑。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不执行现行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政策。具体讲,就是聘任制公务员参照企业员工的办法,由财政和个人分别按公务员月工资总额的10%和8%缴交社会养老保险,直接实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同时,政府每月按聘任制公务员月工资总额的8%为其缴交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
为了体现差异,职业年金还与公务员在机关的奖惩情况挂钩。“表现优秀受到奖励的人,可以获得额外的职业年金奖励;表现不好受到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停缴职业年金;而受到开除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全额收回职业年金以示惩罚,但保留社会养老保险以保障其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漆染用“进可攻、退可守、生可转、死可传”来形容其特点。
据介绍,聘任制公务员实行与社会其他群体接轨的养老保障制度。当聘任制公务员离开机关时,其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都可以随之转移,减少了其二次择业的成本,消除了公务员离职的后顾之忧;聘任制公务员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和职业年金账户余额可按规定由继承人获得。
“天花板”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入,深圳发现,要真正实现预期目标,分类制非常有必要。分类制可避免官员过多,使公务员向一线执法倾斜,从而更好地服务公众。
在具体的分类管理方面,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家公务员局批复的改革方案,从现行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中,逐步划分出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两类职位。
其中,行政执法类职位是行政机关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职位。为便于操作和方便单位管理,第一步确定了地税、交通、环保、劳动监察药品监管、卫生监督与城市管理等部门中,整建制执法单位为行政执法类改革单位。
“其中,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统一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加上已先行改革的公安系统警员,全市行政机关共约21000名公务员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约占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总数的56%。”漆染说。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指在行政机关中,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技术手段保障的公务员职位。暂时确定了公安系统的刑侦技术、行动技术(包括网监)两个职位系列,和气象部门的气象预警预报、气象信息网络两个职位系列。
分类之后,相关的管理规则随之出台,通读之后可以看出,其正向一线执法员倾斜。
“天花板”问题是制约基层公务员发展最突出的问题。统计显示,深圳市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前,主任科员以下层级的人员占所有非领导职务人员的96%,基本上都集中在市局或分局机关中,且70%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
分类管理改革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建立了“年功积累”、“小步快走”的职业发展通道。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每年度考核称职可晋升一个薪级,约3至4年晋升一个职级;大部分人都有望在退休前晋升为一级或二级执法员,薪级待遇能达到副调研员以上水平。
此外,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基层执法员与市直机关公务员有大致相当的发展机会,基本不再受“天花板”制约,形成了持续激励、长效激励机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与执法类相似,只是薪级待遇会更高。
“改革使基层和技术单位公务员的出路不再限于‘挤机关’和争‘官’做。只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一辈子在基层干也有良好的发展,这就稳定了队伍,为基层真正吸引和留住人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漆染说。
基于此,改革推进过程中,基层公务员普遍表示欢迎。其中,区级单位和市直单位所属科级建制的所、站行动最为积极、迅速,部分未纳入第一步改革的单位主动要求尽快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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