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医事服务费的措施不能杜绝医生拿药品回扣的现象,要想杜绝这个现象,需要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措施相互配合。”韩晓芳表示,北京公立医院改革主要由医院作为主体向下控制各项费用。医院对医生制订行为规范,并把考核指标与各级开支层层挂钩。
具体地说,医院规定了各个科室的开支额度,也规定了医生给病人用药量的限额。如果一个医生给病人开过多的药,首先受到限额限制,其次如果他开的费用过高,将影响同科室其他人开药的额度,这种制度可以防止医生过度开药、专开贵的药。
改革的医院实行总额预付制度。这种制度就是按照“总额预算、定额管理、基金预付、超额分担”的原则,比如以2010年试点医院发生的实际费用为基础,在适当考虑增长因素之后,确定2011年医保定额管理指标。医院的支出如果超过定额指标,则由医保基金和医院按比例分担。这也是防止医院开支过大的一个措施。
另外,改革医院的医生收入将和他的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甚至医患关系一一挂钩。比如,他遭到患者的投诉,这将影响他当月的薪酬。“各种措施在一起,既要考核医生的公益性指标,也要考核他的利益性指标。”韩晓芳解释,“首先是要适当满足医生的收入需求,要让他们有更强的社会价值感,珍惜自己的职业,重视自己的岗位。”
对于这些综合控制医生获得回扣的措施,有医生表示了一定程度的怀疑。“一种病可以用几种相互替代的药,就好像你去买汽车,想买十几万元的汽车,符合条件的有好几个牌子,最终哪个牌子卖得好?可能还是要看经销商私下的让利或者是优惠哪个更让你心动。”王力举例。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系教授、医改专家刘国恩认为,防止医生吃回扣是一个社会现象,并非医药行业所独有。而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还有待社会观念和法制环境的整体进步。
“医药代表给医生回扣都用现金,如果我们的企业不鼓励回扣,国家严格税务制度,每个药厂的每一笔支出都必须开发票,那么医药代表就只有自己拿钱给医生,他们可能这样做吗?”刘国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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