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险控制手段有限。核保控制方面,医疗保险中的道德风险控制要求比人寿高。许多疾病可能对死亡的影响不大,但会大幅度提高医疗费用支出。在理赔控制方面,高风险被保险人为了以平均保费投保,会尽量隐瞒病史或者带病投保。保险公司如发现逆选择风险的一些征象,必然会对被保险人进行细致的调查,以确保投保人所给出信息的真实性。但是由于医疗保险的特殊性,保险公司调查的难度和费用都非常高。
3、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长期以来,我国商业医疗保险都是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在医疗保险经营上,保险公司一般都沿用寿险经营方法来经营管理医疗保险业务,医疗险与寿险在产品设计、核保核赔、风险控制等方面也没有严格区别,可能存在道德风险隐患。
四、对商业医疗保险风险控制的建议
1、合理定价
从保险人群的实际经验以及前期风险选择作用来看,保险人群的实际健康状况应该好于普通人群,这在寿险产品中体现为死亡率差值,但在医疗险产品中由于严重且无法有效控制的逆选择使得风险保费的确定变为难题。
对保险公司而言,定价关键在于根据医疗保险的风险特点,研究建立专业化风险选择制度和计算工具。由于医疗保险的保险事故是疾病和医疗行为及其产生的费用,通过专业的精算技术可以检测医疗保险经营情况以便及时合理修正保费,而保险产品的价格——合理的保费是控制道德风险的一个重要工具。
(1)保费计算。随着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和大量有效数据的累计,各保险公司自由数据的风险分布更有趋于规律性,可进行损失分布的计算及分析。
不同地区与不同年龄可按照相应流程分别测算完全保险时的期望索赔额和不同补偿方案下的期望索赔额,如样本值有代表性,更有利于建立不同地区的风险计算模型。
同时推进保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对于保费的合理制定也会起到重要作用。我国保险费率市场化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再保险费率改革的目标模式上,要是绝大多数条款的费率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少数必须由监管部门制定的费率其形成也应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市场情况。二是在费率改革的基本内容方面应以转换费率形成机制为核心。三是在费率改革的途径和方式上,最好采取渐行的方式,实行调放结合。
(2)边际费用应根据产品形态调整。起付额是根据同一补偿比例、不同起付线下补偿方案的保费测算和受益研究的结果,我们发现随着起伏线的下降,单位保费的受益率会上涨。这是因为随着起伏线的下降,投保后获得的福利明显提高。考虑到实际产品设计及销售中,起伏线调整后相应的风险保费并无减少。也就是保费的实际计算中并未时时引入此项调整因子,因此从不公平性的角度考虑,可以在某些特殊年龄段产品设计中着重应用此方法,而不会对整个保险人群的福利成本造成影响从而影响保险的公平性。
(3)共同保险比例。根据文献规定,共同保险比例如低20%基本上没有约束作用,但如果为了约束医疗需要的行为,共保比例过高,也会明显影响被保险人的保障水平。鉴于消费的刚性理论,考虑不同的起伏线前提下,根据不同的补偿方案,应制定相应不同的共保比例。
2、个体风险控制的方法及手段
商业与医疗保险的个体核保是保险公司对健康风险的识别、分析和评估,以此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条件承保的过程,是控制医疗保险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有健康问卷,体检抽查,高保额体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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