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养老金计划的成效与问题
尽管捷克公共养老金支出仅占GDP的7.3%(与其他OECD国家相比,这一比重不算高),但由于其给付标准在老年贫困线以上,因而,捷克老年人的贫困率非常低,仅为2.3%,低于总人口贫困率5.8%,更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老年贫困率13.3%[3]。在OECD国家中,捷克的老年贫困率仅高于新西兰(1.5%)。
男女性老人之间的贫困率差距也比较小,女性老人贫困率是男性老人贫困率的1.5倍[4],而斯洛伐克为6.4倍。可以说,捷克养老金体系在保障老年人生活和减少老年人贫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捷克养老金体系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未来严重的人口老龄化。据OECD2009年预测,2010年捷克老年人口依存率为23.6%,2030年为37.9%,2050年将达到59.7%。而且,未来捷克的工作人口比重将大幅下降(2000—2030年工作人口降低14%),老年人口比重大幅上升(2000—2030年老年人口增长60%以上)。到205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将达33%。人口老龄化及人口预期寿命延长将给捷克养老金体系的财务可持续性带来巨大压力。目前,捷克养老金已经出现赤字。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捷克现收现付养老金体系每年产生占GDP4%—5%的赤字,而且今后养老金赤字还会继续增加,将从2025年占GDP的5%升至2050年的11%。
对于私人自愿储蓄养老计划,尽管政府采取了许多优惠政策,仅每年税收成本就高达40.6%,但由于该计划并不具有强制性,因而覆盖面受到限制。虽然已有超过500万人参加私人自愿储蓄养老计划,但主要是看重其背后的国家补贴和税收优惠,而且缴费部分能够减少个人收入税基。大多数人倾向于少缴费,只是把加入私人自愿储蓄养老计划作为赚取政府补贴和享受税收优惠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第三支柱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缴费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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