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2年,养老金难以追缴
社保部门提醒:市民一旦发现企业欠缴行为应及时投诉
近日,深发展前员工状告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天下午,市社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此事进行澄清和解释。
市社保部门表示,在深发展前员工要求追讨企业少缴交的养老金一事上,社保部门并非不作为,更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因为这些员工的投诉已经超出了两年的追诉期,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不再查处的决定。
社保部门由此提醒广大市民,应对“企业少缴、欠缴养老保险费问题”予以关注,呼吁市民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法定时限而不受法律保护。
1、追缴养老金只有2年追诉期
深发展前员工在诉求中称,深发展一直没有按照员工的实际月工资总额来缴交养老保险,导致他们退休后发现养老金大幅“缩水”,他们要求社保部门有所作为,帮助追讨他们应得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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