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其实不只“双轨”
养老金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一个政治抉择问题。它是一个社会分配问题,而不是所谓的简单计算出来的。我们既要考虑到经济理性,但同时也要考虑到人文关怀。我们现在很多专家的意见过于偏向经济理性,而忽略了人文关怀。
青评论:所谓“并轨”,意味着有“双轨制”。我有一位同事,父母双方学历相同,工龄相同,职务也差不多,但由于一位在机关,一位在企业,退休后养老金差距就很大。这样的现状是如何形成的?
唐钧:改革开放以前,养老金的计算方式,都是一个人到了退休的时候,根据他退休以前的工资,按照相应的规定,一般是以前工资的70%,工作年限长的可达到80%—90%,离休人员甚至能拿到100%。不管是干部还是职工,都是按照这个来算的。当时有一个特点,所有的退休金都是由单位来支付的。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到了90年代,转向市场经济的时候,很多国有企业就不景气,甚至倒闭,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了养老金的改革。换了一种计算方式,改革后的企业养老金是按照社会统筹加个人账户这种方式来计算的,这种计算方式实际上是把养老金和以前的工资脱钩了,和社会平均工资挂钩,替代率只有40%,相对于原来替代率70%的基本标准,改革开放以后的企业养老金是降低的。而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养老金还是按照原来的方式计算,所以就显得高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1997年新的保险制度建立后,一直到2005年,企业职工养老金就没有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提升过,所以7年下来,养老金受到物价上涨影响,就相当低了。虽然后来连续9次提高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的标准,但因为基数太低,所以相对来讲还是偏低的。
养老保险制度这样的改革,就形成了所谓的“双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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