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单位在编职员参保
1、需提供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员登记表》、《参保职员增减月报》、个人档案、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寸彩色相片2张,转进职员还需提供外统筹区医保转移单。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行政先容信(或调令)、用编审批表、个人工资基金核定审批表或工资基金追加单,以及缴纳养老保险费花名册(限于财政拨补和自收自支等事业单位职工)。
(3)企业、行业单位职工:调令、任职通知书、劳动合同等任一批文,以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花名册。
2、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职员提交完整、齐全、真实的参保登记材料;
(2)省医保中心受理、审核无误,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员登记表》或《参保职员增减月报》加盖经办章;
(3)省医保中心将核对无误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员登记表》交制卡部分制卡;
(4)次月省医保中心托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参保职员医疗保险正式生效;
(5)次月25日之后,单位经办职员到省医保中心代领个人医保卡、病历本,分别缴纳工本费25元、2元。
(三)单位非编在职职员参保
1、需提供的材料
(1)单位与非编在职职员签订的劳动合同;(2)历年工资发放单或能够证实其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缴纳养老保险的有关证实;(4)单位公示情况;(5)非编在职职员参保表格及花名册;(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彩照两张
2、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职员提交完整、齐全、真实的参保登记材料;(2)省医保中心受理、审核无误,在《基本医疗保险非编参保职员登记表》及《基本医疗保险非编参保职员花名册》加盖经办章;(3)省医保中心将核对无误的《基本医疗保险非编参保职员登记表》交制卡部分制卡;(4)次月省医保中心托收基本医疗保险费后,非编参保职员医疗保险正式生效;(5)次月25日之后,单位经办职员到省医保中心代领个人医保卡、病历本,分别缴纳工本费25元、2元。
(四)灵活就业职员参保
1、需提供的材料
(1)个人身份证、医保卡(已办卡职员)、近期一寸彩照一张;(2)省本级灵活就业职员参保登记表、与省医保中心签订的银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兴业银行关联账户;(3)个人档案
以下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辞职报告;(5)解除劳动关系至今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凭证;(6)领失业金职员还需提供领失业金凭证。
2、办理程序
(1)灵活就业职员提交完整、齐全、真实的参保登记材料;
(2)省医保中心受理、审核无误,与申请人签订银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
(3)灵活就业职员员凭授权书到兴业银行开设关联账户,存进应缴金额,并将账户报省医保中心;
(4)省医保中心将核对无误的省本级灵活就业职员参保登记表交制卡部分制卡;
(5)次月省医保中心托收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未超过三个月的医疗保险正式生效;新参保及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的,从缴费之月起6个月内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6)灵活就业职员应于缴费次月10-25日到兴业银行打印存折,确认缴费是否成功,未成功者应及时带上述材料到省医保中心查询。灵活就业职员实行按年缴费,每年12月25日前应在关联账户存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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