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度的安排中,他们一再被剥夺。由于结构性问题,他们难以再就业,而社会保障制度又寄希望于再就业,希望就业后就能有养老保障。社会保险安排和生命周期都发生了错乱,困境就会很大。”清华大学的社会学系教授郭于华说。2004年,作为清华课题组的成员之一,她来到长春和沈阳对这一群体进行调研。
历史的负担
“儿子上大学就不能交保险,交了保险就上不了大学。”离退休年龄只有3年的何文蓉这么概括她的矛盾,在儿子的前途和自我的保障之中,她选择了前者。事实上,2006年,儿子上高中时,她就中断了参保。那时,一家三口和老母亲挤在35平方的房子里,全家都把希望寄托在这个未来的大学生身上。何文蓉心疼儿子,缩衣节食照顾他。
后来,儿子考上三本大学,每年须缴纳1万块的学费。老人家咬咬牙,把多年积蓄的养老金拿了出来,供孙子上大学。生活费则由姑姑阿姨和父亲共同负担。王秀增2000元的生活费是这样分配的:老保和医保费500-800元,400元给儿子作为生活费,剩下和妻子每月六七百元的收入一起负担家庭的开支。
3年后,老人查出癌症。王秀增只得拿出下岗时近万元的买断工龄费,也给儿子交了学费——多年以来,那都是他们的不动款。缺乏保障和稳定的收入,他们得随时准备着应付生活中的危机。
这家人的命运和他们的账目一样精打细算,总和危机擦肩而过。儿子毕业没几个月,老人去世了,为母亲办丧事,王秀增踢到了门。难以忍受的疼痛让他上了医院,这才发现,3年前一场忍着不看的病意外地让脚骨头坏死了。他再次失去了工作,住院看病,养起身子来。好在,儿子总算找到工作了,虽然只能拿上一千多块的工资。
阳光下,48岁的王秀增坐在院子里养伤。他每天都幻想着退休。那时,他不必为工作、为明天忧愁,能有稳定的养老金收入。尽管没有一个人知道,也没有人为他们算过,自己将来能领到多少钱。只有到退休那一天,答案才能揭晓。可是60岁看起来是那么遥远,他没法想象这12年里,时代、生活或命运,将会发生什么变化,会把他带到哪儿去。
对于灵活从业人员,养老保险金是以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基数来收费的,这些年,他应缴的保险金不断上涨,因为月均工资不断上涨——沈阳市这一数据从2006年的1949.3元上升为2011年的4189.9元。而物价也在不断飙升。
而他不知道的是,自己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也随着涨。2005年国务院的38号文件,把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的费率从18%提升到了20%,把缴费基数从在岗职工工资的60%提升到了100%。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中心资深顾问研究员陈仰东看来,“这个调整对灵活就业人员的续保能力造成了很大影响。虽然制度上是多交多得,但是这么高的费率和费基,同下岗人员的缴费能力是不适应的。”不过他又补充,有些省市自作主张地规定可以选择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80%来交,“虽违背中央,但有合理性”。
陈仰东认为,政府的负担重,造成了现在费率高。“已经达到了警戒线,不能再升了,但是由于统筹的部分还是不够,这也是历史的负担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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