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进区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整合各有关部门对公立医院的管理要求,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以结果性指标为导向,涵盖公共服务、基本医疗、医院管理、社会满意等方面的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政府投入机制,公立医院经核定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学科建设等经费由区县政府统筹安排,并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综合评价结果挂钩,确保公立医院正常运行。改变按收支结余提取医院可分配总额和按业务收入提成的内部分配方式,在国家和本市绩效工资改革的整体框架下,建立以工作量核定和人员成本核算为基础的工资总额核定办法以及基于绩效考核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对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实行实时、全程、智能化监管,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公立医院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建立医院药品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药品采购、供应、使用全程信息公开和监管,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引导,加快推进部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医疗护理机构,完善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实行急慢病分治,提高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二)加快推进市级医院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面上市级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搞好总会计师的选聘和考核,由总会计师对市级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实施会计监督。建立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切断医院收入分配与经济收入的直接联系。深化推进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推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分别成立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明确理事会决策权和院长经营管理自主权。在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试行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将政府投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落实医药分开改革,在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率先取消药品加成,适当提高门急诊诊查费和住院诊查费、护理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研究制定4家郊区新建三级医院运行补偿方案,强化医院运行情况和服务行为监管。
(三)改善居民就医体验。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回应和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看病就医突出问题。统筹市、区县两级院前急救资源,完善全市院前急救系统网络建设,加强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建立统一受理、调度、指挥、考核的管理模式,探索实行分类救护制和急诊分级制,改善院前急救和医院急诊服务。建立实名制预约服务平台,全面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在所有市级医院实行分时段预约和全部专家门诊号源开放预约,逐步实行专病专科门诊全预约和普通门诊预约。进一步推广日间手术、日间化疗和整合门诊。继续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扩大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范围,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进一步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护理服务内涵建设,提高临床护理质量。完善护工规范化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有效措施。强化医院自费药品和耗材使用管理。加强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配药管理。完善门诊“一站式”付费工作,开展“一家医院预储值、联网医院跨院结算”便民服务,推进跨院、跨行结算。继续加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品牌的内涵建设,丰富为民服务实践。完善“医保卫生联合投诉”工作机制,畅通医疗服务投诉渠道。
四、巩固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一)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目标,医疗卫生服务数量、质量、效果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探索以结果为导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绩效预算机制,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助挂钩,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监管和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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