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分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各区县政府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财力保障。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的总体要求,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切实保障实施方案推进所需资金。要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探索构建中期预算管理机制,完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医改项目有序推进。要坚持公共公益、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绩效考核的基本原则,明确投入责任,强化预算约束和财务管理,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抓好推进落实。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化改革推进落实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提高推进改革的领导力和执行力。加强对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推进落实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建立动态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方案有效实施。
(四)加强宣传培训。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搞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主动向社会通报改革的进展情况,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广泛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能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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