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和防控能力,继续将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市”,健全慢性病防治网络,遏制主要慢性病发病率的上升势头。加强重性精神疾病防治,进一步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成并启用市妇幼保健中心,加强5家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中心和6家危重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建设,提高妇幼保健、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建立统一的应急指挥体系,统筹全市卫生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多部门和跨地域合作,加强联防联控,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外来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健全卫生监督网络,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职业病监测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
规范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落实国家和本市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实施社区居民大肠癌筛查、60岁以上老人接种肺炎疫苗、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本市新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修订和完善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大力推进“医教结合”。进一步加强卫生和教育部门合作,构建符合本市实际的“医教结合”工作模式,加强进校医师、学校卫生保健教师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完善学校卫生工作措施和流程,实现“一校一医”的有效对接。指派专业医生进驻特殊教育学校,发挥“医教结合”在特殊教育中的作用。总结区县“医教结合”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合作、市民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和体系,不断增强市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以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场所健康促进和人群健康促进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控盐、控油、控烟、控体重和适量运动为核心内容的市民健康自我管理活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建设。
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明确界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专业机构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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