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制定出台本市全面推广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2013年起,在全市所有区县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家庭医生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注册全科医生担任,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家庭稳定、良好的服务关系,进一步整合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居民健康管理有效模式。明确家庭医生服务的内容、形式和团队职责,总结部分区县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室的试点经验,探索家庭医生工作室运行的有效模式。扎实推进长宁区“全科医生(家庭医生)执业方式与服务模式改革”国家试点工作。
完善家庭医生制度配套政策。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共同推进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家庭医生签约人数给予相应医保支持政策,逐步引导居民与家庭医生签约首诊;积极探索新农合按人头付费试点,发挥家庭医生作为参合农民健康管理和新农合基金管理的双重“守门人”作用。加强对家庭医生的考核管理,完善家庭医生岗位激励机制。构建分级诊疗的协作模式。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建立起家庭医生首诊制。落实上级医疗机构资源优先向家庭医生开放,为经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提供优先预约、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便利,实现合理有序的分诊。
(三)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卫生信息化“35212”工程。建成符合国家“35212工程”要求的区域卫生信息化体系。2013年完成健康信息网建设,实现全市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和电子健康档案动态建档,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5项业务应用。2014年启动“国家35212工程上海落地项目”,建成新农合即时结算与资金监管信息系统,实施电子病历及其共享项目和居民健康卡工程,形成覆盖本市所有医疗卫生服务业务的区域卫生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和利用。在确保居民健康信息安全有效和保障隐私的条件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的共享和利用。实现健康信息网中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信息的衔接和联动更新,促进“医院推送数据、公卫管理业务、社区落实随访”医疗卫生服务三级联动模式的建立。完善医学影像、心电、检验会诊等区域协同服务信息系统,促进医疗资源整合,进一步增强优质资源的辐射能力。实现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均能利用市、区县二级平台提供的重复检查、重复用药、重复检验、药物配伍禁忌等各类知识库提示服务,降低费用,减少差错。完善外网服务,使居民可通过健康信息网访问本人的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健康自我管理。进一步拓展电子健康档案与外部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与医保、人口、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相关数据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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