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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结算中心经办业务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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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社保基金结算中心经办业务及程序。
  3、本市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交申请人),经与申请人核对信息无误并签字确认后加盖印章,同时告知其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

  4、本市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异地社保经办机构寄来的《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登记《联系函》中异地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信息;

  (2)办理转出市外操作,核对信息无误后,生成《信息表》(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在3个工作日内交本市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科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一联邮寄异地社保经办机构);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备份参保人员转出信息。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4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XX区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九)参保人员社保帐户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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