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倘若双方发生争议且经协商无效,一方可依法向本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释义
本附加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名词的定义如下:
保险事故: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艾滋病: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简称。
艾滋病病毒: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简称。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其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倘若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此人已受艾滋病病毒感染。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计算的年龄。
保险金额:此“金额”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现金价值:此“金额”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倘若本合同附有其他具有现金价值的附加保险合同,此“金额”包含本合同和其附加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净额:是指现金价值在扣除所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和累积利息后的余额。
利息:是指根据本公司已确定的利率计算的金额。本公司每年将分别在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参照当时银行最高的六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确定计息的利率。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公司根据核保规定,同意接受您投保申请的日期。此日期载明于保险单内。
医院:是指国家卫生局医院等级分类中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上海市内公立医院,或外省市的三级公立医院,但不包括主要为门诊、康复、护理、疗养、戒酒、戒毒或相类似的医疗机构。同时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有关医院管理规定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并且提供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的医疗和护理等服务。
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伤害事故: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潜水:是指以辅助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是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的运动。
探险活动:是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性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见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武术比赛: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特技表演:是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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