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PPP模式主要涉及三方力量,即政府、社会资本以及银行等第三方。针对上述症结,这些力量也在积极进行着各自的探索。
以资本金为例。资本金是项目开工的前提条件,按照相应规定,由于项目资本金不能是“从银行或资金市场筹措的债务性资金”,在地方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开工难也就容易理解。那么这是否就意味着银行没有介入的机会?
事实并非如此。据余静波介绍,建行选择以资管条线的产业基金业务为突破口,发挥建行在各类基金方面多年的丰富经验,在PPP模式所涉及的各个方向进行战略性布局。具体来说,首先,积极协助和参与PPP主管部门——财政部发起组建的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并成为基金最大的出资金融机构。其次,成功中标江苏、山东等全国多地省级PPP引导基金,通过各地分行构建全国性PPP网络。最后,从产业资本方入手,与中建、上海建工等优秀社会资本方合作,组建PPP基金联盟。同时,还与保险公司合作银保PPP,以拓展机构资金来源;与信达资产和大岳咨询合作组建国内首个专业PPP基金管理公司,从而顺利打通PPP“前(方案设计)、中(资金提供)、后(资产处置和证券化)”端全流程。
从上述行动不难看出,围绕PPP模式,建行已开始系统性、有针对性地布局。对于这一布局,余静波解释说,“我们的目的是,通过以上多种方式打造多个PPP基金领域内的‘支点’并形成各基金的良性互动,通过创新金融工具解决PPP项目的资本金问题,进而为PPP发展提供源头动力。”
就在1月19日,建行董事会发布公告称,批准设立同业业务中心,撤销同业业务部(二级部);设立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投资银行部,撤销资产管理部(投资银行部);撤销养老金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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