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等人告诉记者,他们退休后,和其他单位的退休员工相比,退休金少得可怜,深究下去才发现,他们在职时,是深发展未为他们足额购买社保所致。
其中的一位张女士说,以她个人为例,她1992年进入深发展工作,2006年12月退休,在深发展工作将近15年。截至2006年,她的个人养老账户有52332.51元,医疗账户有8977.42元,张女士说她医疗账户都没怎么用过。“如果按照正常买社保,我的个人养老账户应该有168372.01元,相差11万元!”
由于劳动仲裁和法院都不受理这类未缴足社保的案件,因此他们不能直接起诉雇主深发展,而只能直接向社保局投诉。而社保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
投诉时效已超过两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以及《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50条规定,社保局依法不再查处。
深发展70名员工不服市社保局作出的处理决定,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市社保局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
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
无奈之下,深发展70名员工将深圳市社保局告上福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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